222.244.71.* 2016-12-02 09:32:21 |
導讀: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。建立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聯動機制,加強經濟發展規劃與就業發展的協調。
把就業放在突出位置,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,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創新,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,保持就業局勢穩定,實現比較充分和更高質量的就業。
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。建立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聯動機制,加強經濟發展規劃與就業發展的協調。建立宏觀經濟決策的就業效果評估機制,在產業結構、產業布局調整以及政府重大項目投資、招商引資時,把促進就業作為重要指標納入評估體系,形成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、經濟轉型與擴大就業相互促進的長效機制。完善就業考核指標體系,進一步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法律責任。在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就業創業資金和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經費。
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。加強就業政策與財政、金融、產業等政策的協調銜接,形成促進就業的綜合性經濟政策體系。進一步完善積極的就業政策,支持勞動者自謀職業、自主創業,鼓勵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。鼓勵和支持企業采取在崗培訓、輪崗輪休、停薪留職、內部退養等辦法,穩定就業崗位。加強對靈活就業、電子商務創業就業等就業創業新業態的支持,強化政策落實。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。促進家庭服務業發展。
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。進一步深化改革,降低市場準入門檻,營造有利于創業的良好環境。完善落實創業扶持政策,強化融資服務,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。加強創業服務平臺建設,為創業者提供創業服務。大力發展眾創空間、創業園區和創業孵化基地,滿足各類創業者需求,加強創業教育和培訓,提高創業能力。進一步提升創業型城市(縣)創建工作水平,發揮示范帶動效應。
統籌做好各類重點群體就業。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。結合產業轉型升級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,支持大學生到城鄉基層和中小企業就業,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。堅持統籌城鄉就業,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,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,支持農民工和農民企業家返鄉創業。完善就業援助制度,確保零就業、**生活保障等困難家庭至少一人就業,研究解決淘汰落后產能、調整產業結構中產生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。規范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管理,研究制定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扶持政策期滿后的援助辦法。加強婦女、退役士兵、殘疾人等群體就業工作。
強化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。大力開展各種形式的就業技能培訓、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,建立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,根據勞動者不同需求,實施分類培訓計劃,提高勞動者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就業創業能力。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模式,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。加大培訓補貼資金投入,規范資金使用。
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。加快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。打破城鄉分割、地域分割和身份界限,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,推動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對所有勞動者的全覆蓋。根據不同人群的實際需求提供有針對性、精細化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。構建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創新發展長效機制,開發利用信息化等技術手段,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功能。鼓勵政府購買服務成果,引導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就業創業服務,創新就業創業服務供給模式。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健全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制度,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,統籌人力資源市場,促進勞動力在地區、行業、企業之間自由流動,推進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和標準體系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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